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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镇住余淑恒,最后的莫西干人(求订阅!)

  第242章,镇住余淑恒,最后的莫西干人(求订阅!) (第2/2页)
  
  关上门,回到二楼。
  
  老样子,她倒两杯白酒,递一杯给他,她自己则一声不响仰头把手里的那杯喝完了。
  
  一杯白酒,她一口干。
  
  喝完,她也不解释,自顾自把空杯倒满,然后就那样站立看着他。
  
  他不动,她也不动。
  
  对峙一会,李恒懂了,这老师在为刚才的怀疑行为道歉。
  
  被人质疑,他可以斗气再弄一首世界名曲出来打脸,但身为男人,面对道歉不能小家子气。
  
  李恒露出整齐白净的牙齿,笑得非常阳光,主动跟她碰了碰,带头喝了一大口。
  
  目光在他脸上停留些许,余淑恒跟着喝了一大口,喝的量和他差不多,随后优雅地坐沙发上。
  
  李恒同样落座,挑起话题说:「这首曲子是我翻阅有关于欧美殖民者侵略美洲莫西干人的资料时,偶尔有所感创作的。
  
  本来想叫《最后的莫西干人》,但感觉色彩太过浓烈,我后来改名为《苍凉》。」
  
  余淑恒往耳迹勾了勾发丝,认真思考一阵说:「一首曲目的名字很重要,就叫《最后的莫西干人》挺好。」
  
  李恒本就是试探性的问一问,得到她的支持,当即老欣慰了。
  
  有了一杯白酒作为缓冲,两人的气氛渐渐好了起来。
  
  经过十多分钟的交谈过后,余淑恒难得近距离好好打量了他一番,临了意味深长地感慨道:
  
  「难怪那么招女人喜欢,确实很有才华。”
  
  一句话,她认可了李恒的原创。更认可了他在音乐造诣上的超强天赋。
  
  因为像《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这样的神级曲子,一首可能是偶然,但两首一出,所有质疑声都得统统滚蛋。包括家世了得、见多识广的余老师。
  
  更何况,李恒用二胡强力证明了自己!
  
  玩音乐的都明白一通百通的道理,一首曲子二胡可以演奏,其它乐器同样可以演奏出很好的效果。
  
  只是区别在于,哪种乐器最合适?
  
  很显然,余淑恒自动脑补了一个画面:那就是,李恒原本是用二胡创作的,
  
  是平时听多了自己陶笛吹奏后受到启发,于是在校迎新晚会上改用了陶笛。
  
  但不得不佩服他的敏锐,就《故乡的原风景》而言,无疑陶笛是最完美的。
  
  面对老师这样有深度的问题,李恒假装没听懂,笑了笑,再次跟她碰了下。
  
  如果说酒能拉近距离,那今晚李恒表现出来的、超级恐怖的音乐天赋彻底让余淑恒刮目相看。两人一晚上说的话要比过去三个月多得多。
  
  不过,可能是第一杯白酒喝得太急太猛,也可能是红酒加白酒产生了化学反应,余淑恒那白皙透亮的脸蛋还是逐渐生了变化,晕红悄然爬上来,就像映山红一样在她面庞上生了根发了芽。
  
  大半杯白酒下肚,李恒其实也有些醉意了,但还能撑住,他问:「老师,要不要我去弄两个下酒菜。」
  
  要搁平常,余淑恒可能不会就这个问题回答,但今晚在酒意的加持下,她爽利地说好。
  
  然后还陪着去了一楼,双手环抱胸口,靠着厨房门口看他忙活。
  
  翻找一阵,李恒决定做3个菜,一个红烧排骨,一个油麦菜,还有一个虎皮青椒。
  
  虎皮青椒里面加了小米辣,这是他为自己准备的下酒菜。
  
  余淑恒全程都在旁观,感觉他切菜做菜行云流水,极具观赏性。
  
  她不由问:「你几岁开始做菜的?看你样子应该做很多年了吧。’
  
  李恒回忆说:「8岁,还是9岁的样子。」
  
  余淑恒异:「这么早?」
  
  她从小生活在蜜罐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想要什么就买什么,
  
  看上什么就有什么,同龄人也好,大人也好,亦或是长辈,见到她全是夸赞。
  
  活了这么多年,几乎没有人件逆过她,而今晚的李恒却是个例外,竟然一言不合就斗气,还斗得她没点脾气。
  
  她当时脑海中情不自禁浮现出一个念头:有才华的人就是这么有骨气,就是这么任性!
  
  这反倒是让她对李恒愈发欣赏。
  
  如果他的大作家身份,成功让他进入了余淑恒的视线。
  
  那么音乐上的泼天才华,算是投其所好,歪打正着,让同样爱音乐的余淑恒对他更加看重。
  
  当然了,就算他是一个普通人,碍于润文的面子,她也不会让他在复旦吃亏。
  
  但他凭本事挣来的尊重和别人看情面给予的完全不一样,不在一个层面,也不可同日而语。
  
  条件优渥的余淑恒无法想象一个八九岁的孩子就学着做饭的场景,很惊讶,
  
  然后又释然。
  
  要是李恒跟自己一样,从小什么都不缺,没有经历过困苦,可能也写不出来那么有深度的《活着》和《文化苦旅》,也创作不出《故乡的原风景》和《最后的莫西干人》。
  
  这就叫有得有失吧。
  
  困难对他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她这样思量。
  
  李恒把虎皮青椒装盘,回答道:「还早?其实不早了,我们村有些小孩五六岁就开始放牛捡柴,我已经算是比较懒得那一批了。」
  
  余淑恒顿时生了兴致:「听你这么说,我忽然想去你们老家看一看。」
  
  「可以啊,到时候叫上王老师一起,我给你们当导游。跟你讲,我们那高山地方,也许什么都不如沪市这样的大城市,但论山清水秀和野味,绝对能令你满意。」李恒绘声绘色夸赞自己老家。
  
  「好,等有时间了,我叫上润文走一趟。」
  
  她其实是有些好奇的,是什么样的小镇,能孕育出肖涵那么精致的人,如同精灵一般。
  
  也好奇李恒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能培养出这么优秀的儿子。
  
  三个菜,她端一盘红烧排骨,李恒拿着油麦菜和虎皮青椒上了二楼。
  
  气氛都这了,下酒菜也有了,两人没有问对方还行不行的问题?
  
  就一个字:喝就完事了!!!
  
  茶几上的茅台是500毫升装,之前两人已经喝了三杯,还剩半瓶多点。
  
  余淑恒边倒酒边说:「好多年没开喝了,今晚破个例。”
  
  他说:「来,干杯。」
  
  余淑恒笑了下,酒杯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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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不得劲,坐着坐着就睡着了,三四次了,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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