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小事做起 (第1/2页)
见颜旭不搭话,杨维振赶忙说道。
“叔,我叫叔还不成嘛,您是我亲叔。”杨维振恶心巴拉的抱着颜旭的胳膊撒娇说道。
颜旭这马步再也扎不下去,被恶心坏了,索性起身去换贴身护甲。
瞧见这身漆黑有型的帅气护甲,杨维振是羡慕的很,可惜他的身材跟颜旭比,差了不止一个级别,根本撑不起来。
也是从见到这身护甲后,颜旭就是他亲叔了,谁说不是他跟谁急,就是不知道叔啥时给他也弄一套。
换上贴身护甲,佩戴好武器,颜旭穿上风衣遮挡住这些让普通人看到会当场尖叫的配件,头也不回的往外走,杨维振一点也没觉得不好意思,紧走两步又凑过去说话,也不知道他整天哪里这么多话要说。
杨德林平日不让杨维振出门,这小子就打着给叔熟悉魔都的旗号,整日撺掇他出去,正好颜旭也想见识一下这个时代的另一面,半推半就的带着这小子四处吃喝玩乐。
门外有眼线,颜旭打眼一瞧,就知道是菜花蛇的人。
这小子以颜旭的名号收罗了一帮混混,如今也成了别人口中的蛇哥。
不过颜旭并没有制止,反而给他批了笔钱,让他收罗一批好手,别尽是酒肉之徒。
颜旭现在也明白,这年月想要干点什么都避免不了跟这帮人打交道,与其被动应对,还不如主动组建一支势力,然后按照江湖规矩办事。
至于江湖规矩是什么,当然是小事看嘴皮子,大事看拳头。
眼下颜旭也是魔都传说中的人物,趁着热度未散吸引一帮人加入,也没指望这帮人能干什么大事,打探些消息,跑跑腿,解决点小问题就够了。
走出巷子,来到大街上,迎面而来的是浓厚的生活气息,就是有点不大好闻。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时期的魔都还不如小县城。
可偏偏由低矮陈旧的建筑,肮脏混乱的环境,旧衣烂衫的百姓,横行霸道的混混,目中无人的有钱人,组成一副名为生活与苦难的画面,冲击着颜旭的心灵。
再苦再难也得活着,哪怕头顶上压着一座座大山,这里的百姓依然艰难的通过更加辛勤的劳作为自己为一家老小抗出一条生路来。
他们倒下容易,代价却承受不起,因此随处可见瘦骨嶙嶙的汉子,盘起脏兮兮的辫子,带着讨好的笑容,扛起二三百斤的大包,通过压榨生命的方式赚取勉强让一家老小糊口的钱。
颜旭刚开始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内心还是有些冲动的,他看似冷漠,却是上辈子养成的习惯,因为那时候管闲事做好事的成本太高,需要想尽办法先证明自己是真在做好事,这跟证明我是我的难度差不多,普通人家还是学会规避风险比较好,别跟农夫与蛇一样,不光把自己搭进去,还把一家老小给坑了。
可终究血未凉,他是真想做点什么,尤其是在有能力去做,并且能抗拒风险的时候。
问题是怎么做,这不是一个人,一条街,一座城的问题。
在巨大的困难面前,颜旭很快就认识到自己内心的狭窄,他终归不是那些伟人,心里装不下天下人天下事,或者说他怕担起这么大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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