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期而遇 (第1/2页)
火车,是这个时代速度最快,也是最不知疲倦的交通工具。
只要有铁轨铺在它的钢铁车轮下,哪怕目的地是天涯海角,哪怕一路上需要穿山越岭、跨河渡涧,它也能以这个时代最现代化的方式和最现代化的速度将它乘客送到目的地。
对于美国这个国家而言,铁路的不断延伸和火车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推动了曾经是客人而现在是主人和掠夺者的美国人对这个国家广袤的未开发区的探索和利用,推动了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而对于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普通民众而言,火车的出现与发展带来的最为直观的便利,就是以往可能要走很久的路才能到达的地方,现在只需要花更少的金钱和时间就能顺利到达。
拿从新汉诺威州到西伊丽莎白州来举例,或者我们再精确一些,拿从瓦伦丁到草莓镇举例,如果用传统的方法,哪怕是最快的驿站马车也得花两天的时间,而且必须日夜兼程,如果是骑马那就更慢了,如果骑乘五大州范围内最常用的骑乘马——肯塔基骑乘马,日夜兼程,也得至少四天才能走完这段路程,如果是比这种马相对劣等一些的马,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而如果乘坐火车,尽管草莓镇并没有通火车,但是,如果乘坐火车,在距离草莓镇最近的里格斯站下车,然后换乘驿站马车或者骑马,最多也只需要一天多的时间就能到达目的地,且中间不需要给火车补充燃料。这也许就是文明社会带来的生活便利了。
而且比起传统的马匹和马车,火车要更安全,因为一般的小毛贼根本不敢去染指这些沿着铁轨飞速奔跑的庞然大物,而在野外,只要是个知道怎么开枪的人,哪怕他只有一把缺乏校准和保养的老旧左轮手枪,都会摇身一变,成为穷凶极恶的剪径强盗。
清晨时分,一辆内饰华美的蒸汽火车正沿着连通新汉诺威、西伊丽莎白、安巴里诺和莱莫恩四个州的铁路环线飞速行驶着。
车厢里,坐着不少乘客,他们年龄各异,身份不同,唯一相同的,也许就是他们要么是背井离乡,要么是远游归乡。
胡须已经花白、马上就要从中年步入老年的乘务员在车厢中的过道里走动着,检查每一位乘客的车票,这样的工作,他已经重复了几十年,他相信,未来的三五年,他依旧会重复着这单调的工作。
当他走到一位正捧着最新一期的《新汉诺威公报》专心阅读的年轻牛仔身边时,他见牛仔没有拿出车票,便出言提醒道:「先生,车票。」
年轻的牛仔抬起头,从黑色裤子的兜里拿出一张窄窄的车票,递给乘务员,问道:「请问,里格斯站还有多久到?」
「等火车穿越巴德横渡大桥后,再过四五分钟就到了。」乘务员回答。
牛仔点了点头,准备继续看报纸。
这时,从他的对面传来了一个中年男人略微尖刻的嘲弄声:「第一次坐这趟火车吗?年轻人?」
牛仔抬起头,见坐在他正对面的一位穿着老旧西服套装的中年人微笑地看着他,便回答:「没错,先生,有什么指教吗?」
「我一猜就是这样,」中年人保持着微笑,说,「这趟车确实会经过里格斯站没错,但是它不会在那里停,因为这趟车是特快的跨州列车,不会在那样的小站停,只会在城镇里或者城镇附近的火车站停车,这正是它快的原因之一,就算要停,也只会在安尼斯堡停车。」
说到这里,中年人略微凑近,说:「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什么,坐错火车的事情时有发生,到时候再重新转车就是了,反正再怎么样也比骑马和坐驿站马车快。我经常乘坐火车到处跑生意,听我说,下次如果你想要在里格斯站下车,你得乘坐另外一辆相对老旧一些且车厢少些的火车,那列火车只要是个站,
只要那个站台没有废弃,它就会停车。」
年轻的牛仔看了这个中年人一会儿,又抬头看了看从车厢天花板顶部垂下的一根粗绳,笑了笑,说:「这辆车会在里格斯站停的。」说完,便接着看报纸去了。
中年人还想再说什么,突然,他注意到这个年轻的牛仔腰间的枪腰带和所配的左轮手枪的枪柄,猛然意识到自己最好还是保持缄默,于是便低下头去,将注意力放在自己之前一直阅读的那本厚厚的书上。
火车呼啸着,车轮飞速转动着,头顶着滚滚的黑灰色蒸汽,驶上了那座横跨达科他河的巴德横渡大桥。
火车的鸣笛、浓烟和宛如万马奔腾的车轮声惊走了还徘徊在铁轨附近和旁边栏杆的各类禽鸟,就连在桥下的河畔饮水的白尾鹿也都四散而逃。
不过,它们很快就会回来的,因为火车通过这座桥也只需要花两三分钟而已。
当火车的车尾刚刚离开大桥时,年轻的牛仔从座位上站起,他本就高大的身材在当前相对低矮的火车车厢里显得更加高大。
他抬手握住那根从车厢顶部垂下来的粗绳,用力拉了一下,紧接着,便是警铃声大作。
警铃声响,整辆火车几乎都因为这动静乱了套。
火车司机听到铃声,立刻紧急制动,想要以这种方式让全速前进的火车在最短的时间内停下。
突如其来的紧急制动也让火车上的乘客们慌了神,乘务员则一边控制着自己的身体不被火车强大的惯性甩翻在地,一边高声安抚着乘客,试图告诉所有人坐稳身体,不必惊慌。
火车在里格斯站稳稳停住,乘客们纷纷从车窗里探出脑袋,想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胡须花白的乘务员从火车上跳下来,有些气急败坏地对着车头喊道:「出什么事了?为什么突然要紧急停车?」
「我听到了警铃声,现在我还想问你发生了什么呢,」火车司机喊道,「难道不是你拉的警铃?」
「那根绳子我连碰都没碰过,」乘务员有些疑惑地说,「那是谁拉了警铃?」
正当他问着这个问题时,火车上运送牲畜和马匹的车厢门被拉开了,一位头戴黑色赌徒帽,穿着蓝色上衣、黑色长裤和镶着银色马刺的牛仔靴的年轻牛仔牵着一匹高大神骏的黑马从车厢里缓步走出来,下到站台上。
乘务员立刻认出,那是之前问他里格斯站什么时候到的乘客。他立即跑到年轻牛仔的身边,说:「先生,您不能通过这种方式下车,这是不合规矩的,甚至会……」
说到这里,年轻的牛仔转过身来,乘务员这才看见牛仔配在腰间的左轮手枪,原本有些气愤的表情立刻蒙上一层惊恐,毕竟在这个世道,随身带枪的人一般都不好惹。
「甚至会什么?」年轻的牛仔问,「你想说什么?乘务员先生?」
「呃,我是想说,如果您真的需要,我们以后会考虑在这里增加一个停靠站。」乘务员几乎是立刻改变了口风,他虽然已经活了挺久,但他可没活够。
牛仔看了乘务员一会儿,说:「没关系,我已经到站了,谢谢。」说完,牵着马离开了站台。
乘务员见这个年轻的牛仔远去,立刻逃跑似的攀上火车,冲着车头喊道:「现在没事了,开车!快开车吧!」
火车司机闻言,也没有再管其他,立刻开始操作,让这辆火车继续开动起来。
一人一马在树林掩映的道路上缓步走着,不多时,走到一处三岔路口。
年轻的牛仔看着面前指向两个不同方向的道路,有些厌烦地啧了一声,从裤兜里掏出一张被折叠成小方块的地图,将其展开后,开始仔细研究接下来该怎么走。
「现在的
问题是,先去草莓镇安顿下来,还是去里格斯营堡方向调查现场,」牛仔一边自言自语,一边抬起头观察现在的日头,「嗯,现在时间还早,就算是去里格斯营堡勘察一番后,也能在天黑之前到达草莓镇,也罢,就先去勘察现场吧,不过,我都可以料到,现场估计早就被破坏得不堪入目了,不过,哪怕能找到个残留下来的轮轴也是好的啊。」
盘算完接下来的去向后,牛仔将地图按照原样折叠好放进口袋,攀上马背,双脚顺势一夹马腹,神骏的黑马长嘶一声,旋风一般向着里格斯营堡方向跑去。
这位借助火车警铃迫使火车停下的年轻牛仔,正是昨天下午从瓦伦丁启程的布兰迪。
因为考虑到路途遥远,为了争取时间,尽量早地开展调查,他选择了火车这个最为现代化的交通工具,不过,也确实是疏忽,他只为了图快,忽略了火车本身的种类,直接买了一张特快列车的车票。
不过,好在他急中生智,想起他上辈子似乎在一部老电影里看到过通过拉响警铃强行下火车的操作,于是立刻如法炮制,果然奏效,不过这种方法,如果可以,布兰迪不想用第二次。
里格斯营堡,是位于蒙大拿河上游北部的一座被废弃的军营,被废弃之前,它曾是一座印第安人的集中营,几十年前,曾有数以万计的印第安人在这里受尽折磨,亦曾有数以千计贪求政府赏赐的美国人将自己的双手染满鲜血。
至于它因何被废弃,则众说纷纭。有人说,是因为印第安保留地的划分和对印第安人政策的改变;有人说,是因为那些噬血的印第安野蛮人的残忍报复;而更多的人则说,只是因为一场失误造成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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