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下假 (第1/1页)
看一下上章末尾,修改后的作者感言,昨天爸妈旅游陷入“富二代卖玉骗局”,该店铺与旅游社串通,经营时间至少一年零二个月,位置居然就在机场附近,参考相似案件,诈骗总金额很可能逾千万,五十万就可以判十年以上,而绝大多数人或许上当受骗了却毫不知情,觉得玉石供应商的二代慷慨大方,自己赚了不少,还交上了所谓的朋友,把实际价值最多几十的玉饰当成宝贵的收藏品,平日里都不会拿出来。
为了打倒邪恶的诈骗团伙,我这边正在一边鉴定,一边联系其他受害者,收集更多证据,投诉维权报警,因此,暂时延缓更新,晚点再更5~7K,应该不会继续延期。
各位读者暑期旅游时也可小心玉石骗局,不要放下警惕心,尤其是跟低价团时,并对鉴定证书持怀疑态度,比方说广义和田玉包括韩国的垃圾玉料,甚至还可以染色,但证书上不会写明,翡翠也可用低品质的料号称A货,实则价值极低,但证书也不会写出来,而金镶玉用的都是几块钱的一层金箔,专门搞欺诈,证书写的却是足金。
多日旅游时,不要在导游面前透露出高消费能力,不要买其推销的东西,否则买了一个,后面就专门盯上你了,特意设局坑骗,单独把人分隔开来,集中精力只忽悠那些比较好骗的游客。
顺便一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欺诈行为可以赔三倍,如果遇上了这种事,千万不要忍气吞声,而是要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不能让对方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关进大牢,也应该干上一干,成了能赚两倍的钱,让欺诈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仅仅只是要求退钱退货。跟电诈不同,旅游被骗维权成功率应该还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