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最后一次巡逻(上) (第2/2页)
刚刚向着年轻人跑了几步的金大哥听到动静,回头一看。正看见柳鹏程从中年人的腰上拔出一把足有一尺长的三棱刮刀!
随即中年人的外套也被柳鹏程扯开,里面的背心上,斑斑血迹历历在目!
这个时候,后面奔跑的小伙子也停下来了,双手拄着膝盖,大口喘着气,对警察伸出大拇指!那群追赶的人也不跑了,向着柳鹏程的方向慢慢靠近。
金大哥的冷汗瞬间就流下来了,打湿了衬衫。他判断出现了严重错误!不起眼慢慢悠悠和警察一起走的才是罪犯,他打算抓的是见义勇为的群众!如果他们三个警察把群众扑倒了,真正的罪犯肯定会趁乱逃之夭夭。
实际上,距离柳鹏程扑倒中年人的地方不到二十米,就停着一辆菲亚特出租车。
柳鹏程控制住了罪犯,吴大哥走过去:“受伤的人在哪?叫没叫救护车?”
刚才那个跑得很快的小伙子也缓了过来,摇摇头:“没有受伤的人,李大爷家一家四口都被这个畜生杀死了!”
灭门!
金大哥急忙让吴大哥和柳鹏程控制罪犯,等着支援,他自己和这群热心群众们向案发现场跑去,一边跑一边用对讲机汇报情况。
柳鹏程在吴大哥的协助下,抽出了罪犯的腰带,把罪犯的双臂又捆了一道。然后脱下了罪犯了鞋和袜子。把两只鞋的鞋带穿过裤子上的腰带扣系在一起。让罪犯蹲在地上。
在没有拇指扣或者脚镣的情况下,这已经是柳鹏程能想到的最把握的控制罪犯的方式了。
一列警车打着警笛高速开了过来,尽管看到了在路边拦车的吴大哥,还是没有停下。
等到几辆警车都过去之后,最后一辆金杯警车停了下来,门一开,下来两个拿着七九微冲的警察。在柳鹏程和吴大哥的协助下把罪犯拽上了车。两个警察一边一个在最后排夹住罪犯坐下。柳鹏程这才发现,倒数第二排单座上坐着的居然是瑞东分局局长周亮!
汽车再一次启动之后,周亮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人很光棍,问他什么答什么:“我叫穆远。毛纺厂的。”
周亮又问:“你知道不知道你杀的是谁?”
穆远回答:“知道,我前妻,我前老丈人,老丈母娘,还有我前小舅子家的小崽子。”
周亮问:“你为什么要杀他们?”
穆远回答:“因为他们都该死,听说那个贱货要再婚了,我把他们杀了也算是救了一家人家。”
穆远在回答问题的时候一直很冷静。没有推诿,辩解,也没有激动,就好象是说一件日常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
这反倒让周亮不知道怎么问下去了。
柳鹏程倒是问了一个问题:“你逃跑的时候为什么要和警察一起走?”
穆远的脸上有了表情,苦笑的表情:“因为我没办法了,实际上你们已经把我堵在胡同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