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自救 (第2/2页)
“父亲,若要筑堡,现在就筑;如要练兵,兴平里最好全民皆兵,儿子算过,每队五十人,二十至五十的青壮尚可再编五队。”
“同样也能编四队健妇;余下十二往上的孩童,还能编三队。”
“这十二队民壮,合一队在编机兵,机兵队每日操练、民壮队每日三队操练,则每月机兵练二十四日、民壮练六日。”
“就算修堡自守,他们也更容易听令行事,遇事自寻队长也不至太过慌乱,即便真遇上事不可为,逃起命来也不会有太多掉队的。”
其实正常的练民壮就这点作用,每月操练六日,让民壮懂个号令、熟悉营阵,遇事各寻首领不慌张就算训练卓有成效。
而经过年月积累,他们也会拥有不一般的军事常识,能适应战时编入正规军的需要。
刘承宗提出这样的建议,也有更深层的打算,他抬手指了指正在阅读的兵书,道:“还能从乡亲里挑出识字的,团操的下午教其他人识字,等新书编好就教给他们。”
“父亲也说了,陕北不缺兵力,招兵很容易,只要民壮学会这些,将来情况变坏不可收拾,也能让他们就地募兵,稍加训练全部当队长。”
这种目标就有点宏大了,引得刘向禹为之侧目。
哪怕不算健妇队与童子队,单机兵合民壮六队,就有三百人规模,若有一日情况有变,受到折损剩下一半,也还有一百多个队长。
再收拢流民,一队五十人就是五千民兵,那可就比一个满编营还多了。
在大明一个标准营通常是三千规模。
刘向禹有些意动,这些都是早做准备的事,如果情况真坏到需要他们组建一个营,那局面必然已沦落到朝廷没工夫管地方擅编士兵的时候了。
单从这一点上,他能感觉到儿子对时局下一步发展远比他悲观。
“真要到那一步,再准备恐怕就晚了……”刘向禹摇摇头,回过神道:“此事我还要与族老商议再做决定,眼下有几件事要你后面去办。”
“筑砦所需土方木石,让承运找窑厂,你和承祖这几日寻地方看哪里适合筑砦,丈量方位算出所需物料工力。”
“还有机兵的兵器,延安卫只给拨来鸟铳四杆,倒是还能要些三眼铳、快枪之类,但火药不足,到时会误了大事。”
说着,刘向禹在桌面上堆成小山的书册中寻觅着,从一册书里取出夹在中间的几张纸,递过来道:“我左思右想,还是要用弩,对付流贼,连弩为上。”
刘向禹递过来的图纸上,正是一具连弩的各件构造,他说:“你拿去寻木匠,先做一副,若合用就再多做些,教民壮操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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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民间私有人马甲、傍牌、火筒、火炮、旗纛、号带之类应禁军器者,一件杖八十,每一件加一等;私造者加私有罪一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非全成者,并勿论,许令纳官。
其弓、箭、枪、刀、弩及鱼叉、禾叉,不在禁限。
——《大明律·兵律·军政·私藏应禁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