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一十七章 又让我想起来了我们被狼撵,最后掉粪坑脱身那天 (第1/2页)
贼配军也叫做发配充军,是作为一种刑罚形式在中国历史上的应用非常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尽管那时还没有“充军”这个特定名称,但已有类似的做法,即将罪犯发往边疆或偏远地区服兵役或从事劳动。
早一些记载的比如,秦始皇在位期间(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就曾经将逃犯、赘婿、商人等发往边疆地区从事军事活动或屯垦。
随着历史的发展,这种刑罚形式逐渐规范化。
到了宋代和元代,发配充军开始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被创设,并在明代达到了高峰,正式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明清两代,发配充军成为了处理重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在补充边疆驻军力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清代继承并进一步完善了明代的发配充军制度,使之成为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
对比他们这些人犯下的罪过,看电视剧什么的多数都是政治手段,多数都是演绎化居多。
对于李明达弄得这次大规模的充军而言,对大唐的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精华吧。
拿生物链来说的话,正常的社会构成,他们的出现正常也不正常,合理也存在非合理。
反正李明达是为了自己社会的稍微清明一些,至于达到完整的净化那是不可能的。
犯罪这玩意在根本上去除不掉,除非是按照某些设定的来个集体升维度等等。
程咬金作为从乱世走出来的猛将,训练人自然是有一手,即使是训练成军时间不长,从队伍的行军做派来说也比以前的那些流寇组成的乱军强得多。
当然你让他们与大唐的精锐比较,那是差的十万八千里,对于二线三线的驻城守军对比还差不多。
行军队伍中,一个十人组成的小队里,传来絮絮叨叨的说话声音。
大哥,我们这次去西域能不能活着回来。
不知道
大哥我想我老家隔壁的梅儿了
你不是告诉我那是人家的媳妇了
只是与那厮订婚而已
媒妁之言已定,你还是安稳点吧,再说了你自己都说了你是后来搬过去的,人家是正儿八经的青梅竹马。
来得晚就是错了
老六啊晚到了不是你的错,可是你天天堵在人家门口骚扰就不对了。
那叫爱情
狗屁,你就是丫的见色起意
老七你是不是找抽
你来啊
眼瞅着二人,一言不合要动手
队伍中,一人发话道:你俩个老实点,这是行军,要是让监军的看到了你俩不死也得脱层皮。
哼
哼
听到队伍里,他们的大哥也就是现在十人长的呵斥,才算了事。
其实他们也不算是亲兄弟,结拜在一起除了形势所迫以外,毕竟多数人都是因为各种的罪行被发配到这里的,组合在一起主要还是互相相对看着顺眼,合得来一些。
队伍的行进之中偶尔有骚乱也正常,毕竟他们训练程度在那,周围的巡查的监军也是由精锐的边军组成,对比他们这些多数战功赫赫的老兵对此非常的鄙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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