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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本感言

  完本感言 (第1/2页)
  
  大家好,我是菜头(第一次正式自我介绍)
  
  通过评论留言反馈,我发现大家对这本书后半段的故事更加满意,这让我挺不好意思的,因为....
  
  后半本书,是我在一个十分放松的状态下写的,说放松也不太准确,大抵是不想码字却又不得不写的状态,有那么点放飞自我,或者说随心所欲。
  
  我想在这儿加一个反转就加一个反转,想搞出点什么骚操作就搞出点什么骚操作,肆意的发挥着作者的权利,但有一说一,从后半段开始,我不再是一个创造者,而是一个叙述者。
  
  榊诚的行动,基本上是按照他自己的习惯模式进行的,有些时候连我都在想,啊这货是不是太嚣张了我要是反派肯定要忍不住揍他啊之类的。
  
  反转、冲突、高潮....
  
  这些写作几乎是必备的常识,在后半段我是没有用心去思考过的,只是顺其自然,按照榊诚的想法去行动,我能做的,只是把他干的坏事记录下来,呈现给读者。
  
  意外的收获了不少好评。
  
  我个人是非常不喜欢写愚蠢反派或者靠运气取得胜利什么的故事(伏特加除外),所以在写的过程中,我总是把自己代入到反派的身份里,想方设法的给主角团捣乱!
  
  毕竟榊诚都这么强了,不给他增加点难度太说不过去了。
  
  至于结局....
  
  是从一开始就定好了的。
  
  我的创作模式偏向于先定好开头和结局,然后往里面进行填鸭,故事情节什么的全靠当天现想....
  
  没错,我没有大纲,这是一个很危险的写作习惯。
  
  结果故事不仅没有崩盘,反而出人意料的顺利进行下去了。
  
  或许有读者会说,写个同人有什么崩不崩盘的,按照原著剧情走下去就好了啊!
  
  一开始,我确实是这样做的,直到中期,我开始摆脱原著的束缚,写自己的故事,除了几个至关重要的情节之外,其他故事基本都是我原创的。
  
  能不受原著影响的做到这一点,还要得益于我在写这本书之前不怎么看柯南的缘故。
  
  我是在决定要写柯南同人之后,才去恶补了500集动漫,然后就开莽了,开书之前,我对柯南的了解仅限于小时候看过的剧情,知道大概的几个角色。
  
  即便如此,我也坚信自己写出的故事没有落了下乘,虽然前期经验不足,写了不少毒点,但在被读者指出之后,我立刻收敛了自己越写越飘的心态,开始更加谨慎的思考故事、原创案件。
  
  我实在不是一个擅长写爽文的人,装逼打脸的剧情我尝试过,不仅反响不好,就连我自己也不痛快。
  
  对于爽点的塑造,我更倾向于主角与反派之间的斗智斗勇、排兵布阵,前期尽可能提升自己的实力,摸清敌人底细的同时,再寻找时机一决胜负。
  
  要么不做,要么一锤定音,绝不给反派喘息的机会。
  
  至于打脸反派、小弟看见主角就惊为天人俯首便拜的剧情,我实在不会写。
  
  哪怕现实中有很多离奇不可思议的发展,可我认为,既然这是一部,那么作者就应该负责,要尽可能保证自己书中出现的人物、故事情节发展符合基本逻辑。
  
  得益于此,我可以拍着胸脯说,内鬼这本书中有关主线的部分,没有出现任何的降智手法,大家都很谨慎,走一步看十步,去思考可能出现的变故,留下应对措施。
  
  这样写书,太特么累了。
  
  截止到大结局发布当日,内鬼历经568天的连载,总字数283w,平均日更4982字,无一日断更,每天都发布了新章节。
  
  我履行了上架感言中所说的,绝不断更的诺言。
  
  这是一个好习惯,导致我不更新就有一种负罪感,也正是这种负罪感,让我坚持了下来。
  
  榊诚有一句话说的很对,我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尤其是一个作者,更应该守信,哪怕是网文作者也一样。
  
  大家花钱订阅我的书,就是对我最大的支持,摆烂嘛,谁都想,可有些事想归想,不能做。
  
  何况我认为,无论是上学、上班、节日、休假、困难时期,大家都需要精神上的慰藉,每天晚上打开手机,看到更新,总归是开心的,这是一种陪伴,一种默默无闻却有存在感、微不足道的陪伴。
  
  快乐有我,失意有我,伤心还有我。
  
  陪伴,才是最长远最深刻的爱情。
  
  不仅是我陪着大家,也是大家在陪伴着我。
  
  在这里,我还要感谢陪我一路走来的读者大佬们,其实你们每一条留言我都看到了,许多老读者我都记得,其中不乏从我开书便追随至今的,我真的很感谢你们,甚至每一次刷这本书的粉丝值排行榜,看到的基本都是老朋友,真是太熟悉了。
  
  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在魔法侧,并非科学侧,所以到这里就结束了。
  
  它们之间,有一条分水岭,科学的就让他继续科学下去,魔法的征途才刚要开始。
  
  榊诚接下来还有一条很长的路要走,同理,我们也是一样,他不会放弃,我们当然也不能。
  
  还有琴酒的故事,他将是魔法侧非常重要的角色,我相信以他的能力,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发光的。
  
  他和伏特加日后的经历,可以笼统的概括为一句话:
  
  一个倒西瓜子脸的壮汉,与他外表仅有10岁的大哥闯荡江湖,从此,世界上少了一个琴酒,却多了一位白发飘飘的少年杀手。
  
  他的复仇之路才刚刚开始(尤其是知道组织里全是内鬼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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