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偶遇 (第2/2页)
在那个混乱夜晚,老唐化为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也是那个夜晚,路明非失去了人生中第一辆车,也第一次失去了自己的朋友。
可能是终于解开了诺诺这个心结,路明非现在觉得自己浑身是劲斗志昂扬,迫不及待得想去卡塞尔学院大干一场。
路明非给自己定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拯救老唐!
老唐可是他路明非在美国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天天晚上熬夜陪他打游戏听他说胡话的友谊不是这么简单就能磨灭的,即便他是龙王路明非也不会放弃他。
路明非确实难得有几个和他同频率的朋友,上一个和路明非这么臭味相投的还是芬格尔,于是他和芬格尔成为了买杯可乐都能插两根吸管一起喝的狐朋狗友。
路明非孤独了大半个人生,每一个朋友他每一个都很珍惜。
其实,路明非坚定归坚定,他也没有太好的方法拯救老唐,因为老唐真的是青铜与火之王诺顿,根据学院的记载,一旦他属于诺顿的性格觉醒之后,老唐这个人就等于死了,从此他就之剩下一个身份,青铜与火之王,人类的死敌。
正如卡塞尔学院的校长昂热所说,这是两个种族的战争,我们所有人,都是从一开始就站好了立场。
路明非只是想,既然老唐是目睹了康斯坦丁被射杀的一幕才会觉醒龙王的记忆,那么他在入侵的当他把老唐绑在家里是不是就能避免这样的结局?
或者说他是不是能在学院中找到封印龙王记忆的方法,就能让老唐一直是老唐,又或者干脆他去守着康斯坦丁的卵不让他复苏……
路明非有无数种方法想要尝试,这些方法不一定有用,但路明非必须去做。
若是一直犹犹豫豫,直到悲剧已经发生不可挽回时才去懊悔伤心,他和上一辈子就没有区别了。
路明非曾经因为懦弱与犹豫做错了许多事,导致了很多刻骨铭心的悲剧发生,每当夜晚来临之时,“如果当时我……”的懊悔就如海潮般涌出,绞缢着他的心脏,让他心如刀割。
路明非这次不会再犹豫了,所以到了出发的日子,他直接就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奔赴首都机场了,慷慨如发起冲锋的骑士,诺玛则给他订了飞往芝加哥的航班,仿佛那是他的战马,他将乘着巨大的铁鸟奔赴战场。
顺便一提,对于马上就要去美国上大学这件事,婶婶表现得比路明非还要兴奋。
或许看多了国内新闻和网上留学生吐槽,美国在婶婶眼里是个水深火热不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以为那地方食物除了炸鸡就是汉堡,而校园外则天天都有抢劫与暴乱发生。
这让婶婶不由担忧路明非的命运,若是路明非遇见个啥意外就这么折损在了美国,她没法跟他爸妈交代,所以婶婶就不自觉的往路明非箱子里装了很多东西。
其中最重的大件是一个结实的压力锅,婶婶坚持让路明非把他装在背包里,大致是存了要是遇见枪击案,这个压力锅还么能替路明非挡子弹的心思。
小件的包括牛肉干、板蓝根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若非路明非制止,婶婶甚至想在路明非的箱子里塞上十几瓶老干妈辣椒酱,婶婶是生怕路明非的中国胃适应不了美国粗犷的食物。
婶婶装东西装得开心了,这可苦了路明非,他箱子和背包的重量加起来快要抵得上小半个自己了。
按理来说他也算是游子远行,别人都是“儿行千里母担忧”恨不得一路送到目的地,可是叔叔婶婶都忙着上班,根本没有时间来送他,所以这繁多的行李都只能路明非一个人拿。
等到路明非拖着行李箱尘仆仆地到达首都机场,通过安检办好托运的时候,已经快要累得虚脱了。
路明非坐在登机口等候的座位上,眼巴巴的看着时间信息,只想自己的那一班飞机找点到来,好把他送往卡塞尔学院。
路明非忽然愣了下,他在人群中发现了个熟悉的身影。
那身影穿Diesel家的黑色罩衫,围着一条Burberry的格子围巾,手中提着黑色的行李箱,一个电脑包被挂在行李箱的托杆上。明明是一身相当时尚的打扮,却被那人穿出了长刀一般的凌厉,配合上大理石雕塑般沉郁俊秀的面容,活脱脱的一个内敛的狼系男神,引得不少路过的女生频频落目。
“楚子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