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们看完这本书 (第1/2页)
10个月,差不多300万字,只有一天断更,我很高兴写完了。
我要从最开始说起。当我决定踏入竞技文这个天坑,就只有篮球一条路可走,因为我只对篮球感兴趣,而这部的大纲,是我在初中的时候写的。嗯你没看错,初中。
我的第一本篮球是校园篮球,60万字,没签约,我自娱自乐,感动自己,开心地完结了;
我的第二本篮球是架空,完全架空,自己虚构,签约了,均订2,110万字,难过地完结了;
校园幼稚?架空没代入感?OKOK,我写NBA总行了吧...
写这本书的初衷,我在开篇就已经说了“谨以此书献给我的偶像迈克尔·乔丹。”
回到我刚才说的,我初中就好了这部要怎么写。我第一次关注篮球的时候,我不喜欢科比,不喜欢詹姆斯,甚至对姚明也不太感冒,我就是跟着我爸爸看比赛而已,后来我决定把篮球当做终生兴趣,并加以了解,我想找个标杆,要喜欢就喜欢最好的那个,于是,我成功地迷恋上了一场直播没看的历史最佳球员。
那时候,我在虎扑、贴吧不断地寻找与乔丹有关的资料,进而了解了那段历史,那个时代,可以这么说,我对90年代的了解,可能比新世纪的NBA更甚,这可能是为什么公牛那段我写的比较好吧。
这本我搞砸了,没有借口可言,毒点密集,虐点众多,这些我都知道,至少有一百个书友被我中途赶跑,这是我咎由自取。
然后我在这里解释一下,为什么森林狼时期,加内特和卡恩撕逼,白已冬毫无表现——我的描写出了问题,那个时候,我是想通过公牛时期被抛弃的经历,让白已冬有个变化,他在森林狼是没有归属感的,加内特的存在是一根刺,我希望他表现得绝情——加内特滚蛋,谁最得利?自然是他,加内特一走,他就是名正言顺的老大,如果这么看,他对这一切熟视无睹是不是就很合理了?
但我一想,这么写,主角这个人就太恶心了,不行,我写不了,于是就出现了加内特和卡恩在撕逼,白已冬好像在另一支球队一样,视而不见。
这是我的问题,我没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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