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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八百九十章 懂了

  第两千八百九十章 懂了 (第1/2页)
  
  不会真的有阿飘吧?
  
  刘星眉头一皱,刚想说点什么的时候就只觉得脑袋一昏,让自己不得不单手扶额,等到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在一间砖房的客厅里。
  
  看样子这是选了第二间屋子啊。
  
  刘星摸了摸下巴,便知道了自己如果不能在一定时间内做出选择,那么这个梦中的模组就会按照预定的剧情继续推进,而自己如果能在规定时间里做出选择的话,或许就可以改变预定好的剧情。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真要让刘星来从这三间屋子中选一个的话,那么刘星也应该会选择这第二间屋子,因为有一句话叫做富贵险中求!
  
  更重要的是,这在理论上还是一个发生在现实世界里的模组,所以刘星就想起了吴磊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跑团就必须得做出收益最高的选择,哪怕这也是最激进的选择,反正失败的结果不过就是从头再来,又不会让你少块肉。
  
  毕竟现实世界里的跑团又不会像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那么玩命,所以如果是在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里玩这个模组,刘星十有八九是会选择最保险的第一间屋子,然后再安排一两个人去村头盯着道观!
  
  但是在这个无所谓生死的梦里,那肯定得选择第二间屋子啊!至于为什么不是第三间屋子,那还不是因为这第三间屋子连个后路都没有吗,这还是太冒险了一点。。。不过这还是可以派一个胆子大的人去树屋走一趟,到时候这人就算被道观里的怪物给盯上了,刘星等人也可以帮他吸引一下火力。
  
  更重要的是,刘星已经认定了这间道观里的怪物,应该就是躲在桌游店里的那只原创神话生物,所以这个模组的最大作用就是让自己知道桌游店里的那只原创神话生物长什么样子,有怎样的能力。
  
  所以这第二间屋子的确是最好的选择。
  
  想到这里,刘星就找到了一个能够看见道观正门的位置,也就是一间卧室的通风口。
  
  等等,这卧室里怎么会有通风口呢?
  
  刘星老家的房子也是这种人字斜顶的砖瓦房,只是四周的墙壁是由石板拼凑而成,但是也没有留下什么通风口,何况这个通风口也就一人高,所以与其说是一个通风口,不如说是坦克的同款观察窗。
  
  这合理吗?
  
  这不合理啊!
  
  但是在如今这个时候,刘星觉得这样的设置还挺合理的,因为就像之前那四个叠罗汉的光头一样,这说白了也就是kp的一句话罢了,所以kp提到这间屋子可以看到道观的正门,那么这间屋子就必须得有这么一个通风口,哪怕这个通风口的位置一点都不合理。
  
  所以自己可以利用这一点吗?
  
  刘星一边想着,一边通过这个通风口来盯着道观的正门,结果却是一点发现都没有,因为这扇大门依旧紧闭,而且还挂着一把铁锁,所以道观里的怪物应该是不会走正门的。
  
  “小刘,出来吃饭吧。”
  
  就在刘星琢磨着要不要去道观转一圈的时候,高个子就跑来叫刘星吃饭了,不过刘星也就刚应了一句好,这剧情就立马快进到了吃完晚饭,所以刘星一脸懵的坐在了桌旁,而桌子上是已经吃得差不多的干粮,至于那高矮胖瘦四人组则是一副吃饱喝足的样子。
  
  有一说一,刘算是在克苏鲁跑团游戏大厅待了这么久,刘星也不太适应这么奇葩的转场方式。
  
  就在刘星还没有回过神来的时候,高个子又开口说道:“对了,我们出发之前不是从那个老头手里拿走了一本地方志吗?这本地方志里有提到这个村子之所以会突然荒废,可能是因为一场不太成功的婚礼。”
  
  婚礼?
  
  难道在这个模组里这还真有红嫁衣的戏份吗?
  
  刘星立马竖起了耳朵,而高个子也没有卖关子,“这场婚礼的男方就是我们所在这个屋子的原主人,他家在附近的城里有一些生意,也算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富家翁了,所以他家的大公子就娶了一个来自城里的大小姐,不过这位大小姐也是喝过洋墨水的,因此她就不怎么在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于是就不想结婚;接下来的剧情就可想而知了,虽然这位大小姐很不想结婚,但是胳膊总归是拧不过大腿的,所以这场婚礼还是开始了,当然这位大小姐也是性子烈,直接穿着大红色的嫁衣跑去道观走了极端。”
  
  标准剧情。
  
  “唉,可怜的孩子啊。”
  
  矮个子还想再感叹两句,就突然有一件东西从天而降,直接砸在了桌子上!
  
  这可把刘星给吓了一跳,而高矮胖瘦四人组则是像没事人一样看向了桌面,就像他们早就知道会有东西掉下来一样。
  
  那么这突然掉下来的东西是什么呢?
  
  没错,正是一只高跟鞋!
  
  一只暗红色的高跟鞋!
  
  刘星倒吸了一口凉气,没想到在这个模组里还真有红色的嫁衣和高跟鞋,看来这是一个发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的模组。
  
  “这颜色好像有点不对劲吧?”
  
  就在这时,胖子突然说道:“这是鞋子的做工不太行吗?所以这上色好像有点不均匀?”
  
  刘星定睛一看,立马就发现这双高跟鞋的颜色的确是有问题,因为作为一名见多识广的医学生,刘星可以肯定这双高跟鞋上的红色,更像是已经干枯了多时的血色。
  
  别问刘星为什么会这么清楚,那还是因为当年的刘星喜欢挠蚊子包,所以这手脚上的血痂就是这样的颜色,不过这高跟鞋上的颜色还是要更加的鲜艳一些。
  
  更重要的是,就像胖子所说的那样,这只高跟鞋的上色是很不均匀的,有着明显的强弱变化,而且还有一些小黑点。
  
  很显然,这只高跟鞋原本的颜色应该是黑色,而它为什么会变成如今的红色可就不言而喻了。
  
  但是也不得不说,这就是都市传说和民间故事的标准剧情啊!
  
  在这个时候,刘星终于明白自己这几天为什么会突然的走神了,因为这与其说是自己在走神,不如说是自己触发了某个关键词,所以激活了后脑勺那块记忆碎片中的某些信息,比如今天自己在睡觉之前的最后一次走神,就是因为想到了这嫁衣和高跟鞋,结果现在一做梦就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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