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伊丽莎白的正确使用方式 (第2/2页)
“有·好·办·法·竟·然·不·想·着·我·这·个·主·人,仆·从·失·格!快·给·我·堵·上!”
珀尔修斯的回答也颇为干脆:“你说什么?我听不见!”
“我·说·我·也·要·塞·耳·朵!”
“我听不见,你再说一遍!”
一连三次,斯忒诺哪还不明白珀尔修斯是在故意装傻,气得手脚并用,双手用力拧珀尔修斯腰间的软肉,双脚来回踢他的膝盖!
“我让你听不见!我让你听不见!”
“别打,别打,我明白了还不行吗。”
珀尔修斯知道不能再装下去,手指牵动,命令水精灵把水球送入斯忒诺的耳朵。
不仅如此,他还跑到玉藻身后,拽住她的尾巴把她从沙子里拉出来,顺带给了她两个水球。
顿时,玉藻猫觉得头也不疼了,胸也不闷了,心也不慌了,“哦哈哈哈哈”的笑声又回来了。
巧合的是,伊丽莎白的第一单曲《伤心的人别听饶舌》正好唱到尾声,受到特殊加成的三百勇士已经完全失去了抵抗能力。
和着“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的节拍,珀尔修斯当着玉藻猫的面伸手对着东倒西歪的三百士兵一指,示意她去处理那些。自己则张开飞行术式,升入空中,扫视整个战场。
在缺乏通讯手段的古代,指挥军队的方式无非用旗帜和声音,魔术师再多加一种魔术,不管是哪一种都不可能离得太远,在第二支突击队全灭的现在,指挥官不可能毫无反应。
这才是龙娘伊丽莎白·巴托丽的正确使用方式,在她面前,单纯的数量优势就是个笑话。
正如珀尔修斯所预料的那样,原本空无一物的平原上,跳出了一个男人。
身材高大,肌肉结实,左手抱着一捆投枪,右手抽出其中一支,头戴金盔,背后披着一条鲜红的披风,一望可知这是一位身经百战的猛士。
猛士的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从者气息,很显然,他就是珀尔修斯要找的指挥官。
只见他肩膀上的肌肉爆性隆起,下一秒投枪脱手,直指半空中高歌的伊丽莎白。
“是……Lancer?”
珀尔修斯一边挥出雷霆拦截,一般暗暗盘算。
指挥官投出的投枪非比寻常,度之快,力道之猛,比珀尔修斯本人强出不止一筹。再加上选择步行6战,没有乘坐骑兽,十有八九是专精于枪的职介Lancer。
一枪不中,红披风的指挥官毫不气馁,一根一根抽出投枪,一根根投掷,每一根都比前一根更加迅捷。
珀尔修斯也一次又一次地挥出雷霆,将投枪击碎——这些投枪是罗马军队的制式兵器,不是从者的武器宝具,应付起来并不困难。
不过让他感到疑惑的是指挥官状态,脸色如常,动作干脆,完全不像是受到伊丽莎白歌声的影响,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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