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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当爹的就得复仇!

  第三十五章 当爹的就得复仇! (第1/2页)
  
  桃花坞没有桃花庵,有也没桃花仙,倒是有无尽的酒香味。
  
  有着两百多年历史,早在洪武九年就开始酿造的苏记酒厂燃起了大火。
  
  冲天大火中,是沁人脾胃的酒香味。
  
  没有人知道酒厂的火是谁放的,因为当时一片混乱。
  
  驻扎在桃花坞的监河兵千总名任万年,曾是昌平副总兵汤九州的部下。后汤九州误入深崖,被数万流贼围攻而死,侥幸逃出的任万年便转隶了当时与汤九州一起镇压流贼的左良玉,两年后又被拨于金声桓部。
  
  按任万年的资历其实远不止千总一职,只其人好酒且屡屡误事,所以从军十余年来,竟是止步在千总一职。
  
  且因了这爱喝酒的毛病,得了个“任老酒”的绰号,时日久了演变为“任老九”,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在家排行第九呢。
  
  上面分派监河任务时,任老九听人说桃花坞有家苏记酒厂很有名,不比洋河镇的酒差,所以便主动请缨坐镇桃花坞。
  
  参将吴高知任老九打什么小算盘,考虑桃花坞乃是淮安府与扬州府河工的接壤段,任老九的部下有千余兵,由他在此驻扎可能更稳妥些,便遂了任老九的心思。
  
  爱喝酒,驻扎的地方有酒厂,任老九便跟好色的男人进了鸡窝般,那真是一日三顿酒,醉生梦死,甚至早上起来都拿酒漱口。
  
  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也好,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也好,总之任老九部下中的酒鬼也多得很。
  
  有好多回任部在和流贼交战前,任老九都会主动让部下们喝酒。
  
  他觉着阵前酒一喝,士兵们的胆气会比任何时候都壮。事实上这种做法也的确有效果,渐渐的就成了任部不成文的规矩,连带着这支兵也被友军笑称为“酒鬼兵”。
  
  既然是酒鬼兵,那自然是打仗要喝酒,不打仗也要喝,要不然算什么酒鬼兵?
  
  作为桃花坞的唯一酒厂,苏记酒厂自然成了军爷们最爱来的地方。
  
  每日里都是三五成群的军爷过来抬酒缸,不给可以,军爷也不嫌烦,把一通道理与你讲明白就是。
  
  试问,军爷们上刀山下火海的卖命,为的是什么?
  
  不就是为了保住咱大明朝,保住你们这帮百姓吗!
  
  如果不是军爷们提着脑袋跟流贼厮杀,你等淮扬百姓能有今日之太平?
  
  饮水不忘挖井人,叫你百姓自已说,军爷们喝点酒算事么?
  
  苏记的东家肯定是晓事的,也是体恤军爷的,只是心疼得几回想在夜里找根绳子。
  
  好在,这帮大头兵不懂,没硬逼着东主把那比金子都值钱的原浆给抬走,不然怕是真要上吊才行。
  
  别说,这帮军爷也厚道,看在酒厂每日让他们有酒喝的份上,倒是专门派人在酒厂定点看守。
  
  这样既能帮着东家督促伙计干活勤快一些,也能顺便帮东家保管卖酒钱,体贴得不能再体贴。
  
  可是,镇上其余百姓就没这个贴心服务了,先头递到淮安府衙的状纸就有十几桩是与桃花坞有关的。
  
  无一不是人命案,作案者也无一不是军爷。
  
  民怨沸腾之下,部院终是过问,一层层压下来,总算是把军爷们约束了起来。
  
  杀人抢劫的事是不能干了,但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这种事就难免,至于和女人相关的事也不新鲜。
  
  总之,只要不弄出人命来,上面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毕竟,这些军爷们眼下是淮扬的救命稻草。
  
  ........
  
  清江埔那边奉参将吴高之命往桃花坞报讯的什长周大见到任老九时,这位千总大人可不是在自已的军营,而是在镇子西边一户人家的东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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